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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衍生品交易可以采用主协议方式达成。

发布主协议等合同范本的主体在发布、修改主协议等合同范本时,应当将主协议等合同范本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用主协议方式达成衍生品交易的,衍生品经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与交易者签订交易确认书,约定合约标的、名义本金、交易方向、合约期限、保证金等合约要素。

衍生品交易在衍生品交易场所达成的,应当遵守衍生品交易场所制定的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