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 第三章 授信管理 第二十一条 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授信管理 第二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节能减排授信工作的信息披露,公开本机构的节能减排授信政策和标准,披露存在重大耗能、污染风险的企业和项目的授信情况等,接受市场和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