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五章 董事 第五十二条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章 董事 第五十二条 董事不可以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董事。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