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五章 董事 第五十条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五十条 第五章 董事 第五十条 董事对商业银行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商业银行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商业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五章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