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200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责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应当定期评估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评估包括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并以此全面评价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履职情况。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