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2008年) 八、
八、 保险业普查统计单位
为全面、准确地反映保险业发展状况,有利于与国家经济普查制度相衔接,本次保险业普查将从事保险业活动的单位划分为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两种统计单位。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保险公司省级及地市级分支机构可以视同(比照)法人填报相关的普查数据和信息,但对只有公司总部才能填报的数据和信息不作强制要求。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3)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