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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评估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评估委员会委员、评估专家组成员在评估工作中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