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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26年) 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民政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评估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评估委员会投诉举报。民政部门、评估委员会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