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章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评估对象和内容 第九条 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十条 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第十一条 评估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