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2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主管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26年)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主管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第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