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2011年)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六)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2011年) (六)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六) 调度系统的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