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 第二章 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 第八条 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 (二)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2011年) (二) 第二章 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区 第八条 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 (二) 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