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019年) 第五章 电力使用 第三十条 用户不得有下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 (五)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019年) (五) 第五章 电力使用 第三十条 用户不得有下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 (五) 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