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26年)
发布机关
海关总署
效力
现行有效
(2026年5月29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6月12日海关总署令第285号公布 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