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四章 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汽车金融公司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0%。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