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第三十一条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 第三十一条 离任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分管业务经营情况; 分管业务合法合规情况; 分管业务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 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经济或刑事案件以及本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审计结论。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