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有危害民航气象探测环境行为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