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2002年) 第61.127条
第61.127条 飞行技能要求
申请人必须至少在下列操作上接受并记录了授权教员提供的针对所申请航空器等级的地面和飞行训练。
对于飞机类别等级:
飞行前操作,包括重量和平衡计算,起飞前检查,飞机勤务和发动机使用;
机场和起落航线的运行,包括在管制机场操作、无线电通信、防撞措施及避免尾流颠簸;
参照外部目视参考的机动飞行;
临界小速度飞行,判断并改出从直线飞行和从转弯中进入的临近失速及失速;
临界大速度飞行,急盘旋下降的识别和改出;
正常及侧风起飞、着陆和复飞;
最大性能(短跑道和越障)起飞,短跑道着陆;
仅参照仪表飞行,包括完成180度水平转弯;
使用地标领航、推测领航和无线电导航设备的转场飞行;
夜间飞行,包括起飞、着陆和目视飞行规则(VFR)航行;
多发或者水上飞机的操作(如适用);
应急操作,包括模拟的航空器系统和设备故障;
按照空中交通管制程序、无线电通信程序和用语飞往管制机场着陆、飞越管制机场和从管制机场起飞。
对于旋翼机类别直升机级别等级:
飞行前操作,包括重量和平衡的计算、起飞前检查、直升机勤务和发动机使用;
悬停、空中飞移和参照外部目视参考的机动飞行;
机场和起落航线的运行,包括无线电通信、防撞措施和避免尾流颠簸;
从涡环的初始阶段中改出,在发动机转速正常范围内从低旋翼转速改出的技术;
使用地标领航、推测领航和无线电导航设备的转场飞行;
起飞、着陆和复飞,包括正常、有风和倾斜地面的起飞和着陆;
以所需最小动力起飞和着陆,最大性能起飞和着陆,受限制区域内的运行,快速减速;
夜间飞行,包括起飞、着陆和目视飞行规则(VFR)航行;
模拟的应急程序,包括航空器和设备故障,在多发直升机上以一台发动机失去功率进近到悬停或着陆,或者在单发直升机上自转进近并着陆;
按照空中交通管制程序、无线电通信程序和用语飞往管制机场着陆、飞越管制机场和从管制机场起飞。
对于旋翼机类别自转旋翼机级别等级:
飞行前操作,包括起飞前检查,自转旋翼机勤务、重量和平衡计算、动力装置和航空器各系统的使用;
参照外部目视参考的机动飞行;
以临界小速度机动飞行,对小速度大下降率状态的判断和改出;
机场和起落航线的运行,包括防撞措施、空中交通管制程序和无线电通信程序;
使用地标领航、推测领航和无线电导航设备转场飞行;
应急程序,包括最大性能起飞和着陆。
对于滑翔机类别等级:
飞行前操作,包括安装、拆卸以及起飞前检查;
所使用的牵引起飞方式的技术和程序,包括适当的空速限制、应急程序和使用的信号;
起落航线运行,防撞措施和程序;
参照外部目视参考的机动飞行,包括两个方向的大坡度转弯和盘旋;
正确使用滑翔机临界性能速度;
以临界小速度飞行,判断并改出从直线飞行或从转弯飞行中进入的临近失速和失速;
正常和侧风起飞、进近和着陆。
对于轻于空气航空器类别飞艇级别等级:
地面操作,包括系留、装配和飞行前准备;
以正静升力和负静升力起飞与着陆,双向无线电通信和防撞措施;
平直飞行、上升、转弯和下降;
参照外部目视参考的机动飞行;
使用地标领航、推测领航和无线电导航设备航行;
模拟的应急情况,包括设备、气体活门故障和发动机失去功率。
对于轻于空气航空器类别自由气球级别等级:
装配和系留,包括吊舱、燃烧器的安装,以及吊舱或者燃烧器的更换;
在有机载加热器的气球上,燃烧器的操作使用;
上升、下降和着陆的操作;
应急操作,包括放气裂幅拉索的使用(可模拟)。
对于初级飞机类别等级:
飞机的组装、拆卸和油料配置;
飞行前准备,包括重量和平衡计算,起飞前检查,发动机的使用;
机场和起落航线的运行,包括在管制机场操作,无线电通信,防撞措施及避免尾流颠簸;
参照外部目视参考的机动飞行;
以临界小速度飞行,判断并改出从直线飞行和从转弯中进入的临近失速及失速;
起飞、着陆和复飞,包括正常、侧风、短小和松软机场的起飞与着陆,以及最大性能起飞和着陆;
使用地标领航和推测领航的转场飞行;
水上飞机的操作(如适用);
应急操作,包括模拟的航空器系统和设备故障;
高度50米以下机动飞行的规则和方法;
关闭发动机或者模拟关闭发动机后的转弯、下滑和着陆的操纵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