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 第四章 就业服务 第二十二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 (五)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 (五) 第四章 就业服务 第二十二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 (五) 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