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471条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471条 第23.471条 总则 本章规定的限制地面载荷是作用在飞机结构上的外载荷和惯性力。在每个规定的地面载荷情况下,必须用合理的或保守的方法使外部反作用力与线惯性力和角惯性力相平衡。 第23.459条 目录 第23.47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