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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443条

第23.443条 突风载荷

所规定的横向突风。

于对称平面的突风。必须研究第23.341条和第23.345条中所确定情况相应的突风和飞机速度。突风形状必须按第23.333条(c)(2)(i)的规定。

在缺少更合理的分析时,必须按下式计算突风载荷:

其中:

W为在特定载荷情况下适用的飞机重量,公斤;

K为偏航方向回转半径,米;

V为飞机当量空速,米/秒。

公制:

其中:

W为在特定载荷情况下适用的飞机重量,公斤;

K为偏航方向回转半径,米;

V为飞机当量空速,米/秒。

英制:

其中:

W为在特定载荷情况下适用的飞机重量,磅;

K为偏航方向回转半径,英尺;

V为飞机当量空速,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