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934条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934条 第23.934条 涡轮喷气和涡轮风扇发动机反推系统试验 涡轮喷气或涡轮风扇发动机反推系统必须满足中国民用航空规章《航空发动机适航规定》(CCAR-33)第33.97条的要求,或通过试验验证发动机工作和振动水平不受影响。 第23.933条 目录 第23.93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