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7.307条
第27.307条 结构验证
必须表明结构对计及其使用环境的每一临界受载情况均满足本章的强度和变形要求。只有经验表明结构分析的方法(静力或疲劳)对某种结构是可靠的情况下,对这种结构才可采用分析方法,否则必须进行验证载荷试验。
为满足本章的强度要求所做的试验必须包括:
旋翼、旋翼传动系统和旋翼操纵系统的动力及耐久试验;
包括操纵面在内的操纵系统的限制载荷试验;
操纵系统的操作试验;
飞行应力测量试验;
起落架落震试验;
用于新的或非常规设计特点所要求的任何附加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