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报告制度(1995年) 3 建造阶段事件报告 3.3 事件报告 3.3.2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报告制度(1995年) 3.3.2 3 建造阶段事件报告 3.3 事件报告 3.3.2 报告内容 事件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按表5填写。下面给出表中各项的填写说明。 (1) 核设施名称; (2) 报告编号由核设施代码、年和序号组成,其中“年”是指事件发生的日历年,这里取最后两位数字,“序号”是指核设施发生的事件的序号; (3) 填写事件通告编号的目的是为了建立某一事件的事件报告与事件通告的对应关系; (4) 事件名称应能反映事件的主要特征及出现异常的设备或系统; (5) 事件发生时间和结束时间:有些事件,如设计和施工中的问题,或设备内在缺陷如不知道其发生时间,则可填写发现时间; (6) 报告递交日期是指递交事件报告的日期; (7) 事件的描述一栏中应详细描述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层次清晰准确地描述事件涉及的一切过程和现象,以便为事件分析提供更多的资料; (8) 事件的原因一栏是要求说明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9) 已采取的措施和目前情况; (10) 事件评价是要求通过对事件进行的分析,给出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对今后运行安全影响的意见; (11) 纠正措施和经验教训; (12) 报告人、审核人、批准人、营运单位。 3.3.1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