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第1号(试行)(2015年) (一)
(一) 立案注销率(笔数)
统计期内注销的已立案赔案数占立案数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
立案注销率(笔数)=注销立案数量/立案数量*100%
其中:
注销立案数量指统计期内注销的已立案的赔案件数。
立案数量指在统计期内,保险公司理赔系统中处于已立案状态(包含人工立案和系统强制立案)的赔案案件总数。
统计期内注销的已立案赔案数占立案数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
立案注销率(笔数)=注销立案数量/立案数量*100%
其中:
注销立案数量指统计期内注销的已立案的赔案件数。
立案数量指在统计期内,保险公司理赔系统中处于已立案状态(包含人工立案和系统强制立案)的赔案案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