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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险理赔基础指标第1号(试行)(2015年) 二、

二、 指标计量

系统强制立案率

统计期内保险公司受理客户报案72小时后通过理赔系统强制立案数量占总立案数量的比例。

计算公式为:

系统强制立案率=系统强制立案数量/立案数量*100%

其中:

系统强制立案数量指在统计期内,保险公司受理客户报案72小时(3日)后,通过理赔系统进行自动赋值估损并强制立案的赔案件数。

立案数量指在统计期内,保险公司理赔系统中处于已立案状态的赔案案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