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2017年) (三)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 对未经批准的办公用房项目办理规划、用地、施工等相关手续,或者安排预算、拨付资金;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