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2017年) (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二) 对不符合规定的办公用房项目予以批准;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