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研究室关于对无期徒刑犯减刑后原审法院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予以改判,原减刑裁定应如何适用法律条款予以撤销问题的答复(1994年) 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研究室关于对无期徒刑犯减刑后原审法院发现原判决确有错误予以改判,原减刑裁定应如何适用法律条款予以撤销问题的答复(1994年) 附: 附: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