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对依法惩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犯罪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犯罪案件,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提出如下意见:
一、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二、 “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通常的表现形式有:
(一)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2012年)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2021年)
- 国务院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及在全国行政区划中排列顺序的通知(2000年)
- 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脱逃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如何处理的批复(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5年)
- 关于加强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