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1988年) 四、 民事权利 113.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1988年) 113. 四、 民事权利 113. 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 112.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