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7年) 四、 起诉与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7年) 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四、 起诉与受理 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