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7年) 四、 起诉与受理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7年) 第二十二条 四、 起诉与受理 第二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2个月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7)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