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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的通知(1995年) 船舶价值的损失利息,从船期损失停止计算之日起至判决或者调解指定的应付之日止;

船舶价值的损失利息,从船期损失停止计算之日起至判决或者调解指定的应付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