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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

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