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2017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2017年)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一条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