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 第五节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 第四百四十九条 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根据情况,分别适用前款的有关规定。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 第五节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 第四百四十九条 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根据情况,分别适用前款的有关规定。 (四) 目录 第四百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