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领事条约中对派遣国船舶实行强制措施时保护条款的通知(1994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海南省、广东省、福建省、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各海事法院:
为了认真执行我国和外国缔结的领事条约中关于对派遣国的船舶采取强制措施,或在其船舶上进行正式调查时,应事先通知领馆,以便在采取行动时领事官员或其代表能到场。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