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 (二) 第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 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