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2007年) 二、 管理人的指定 第二十三条 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的利害关系: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2007年) (一) 二、 管理人的指定 第二十三条 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的利害关系: (一)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二十三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