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008年)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2008年) 2. 2. 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