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2011年)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2011年) (三)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三) 作为赔偿请求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