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2024年) 28. 施行时间。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意见、通知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2024年) 二、 28. 施行时间。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意见、通知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二、 涉及×××(写明当事人)的执行案件,已立案执行但尚未执结的,有关法院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