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2024年) 28. 施行时间。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意见、通知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2024年) 三、 28. 施行时间。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意见、通知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三、 涉及×××(写明当事人)的案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由相关法院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决定立即执行。 ××××年××月××日 (院印) 二、 目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