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1997年) 36.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1997年) 36. 36.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第2款) 35. 目录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