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1997年) 3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1997年) 35. 35.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第124条第1款) 34. 目录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