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18年)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在对公益诉讼案件决定立案和调查收集证据时,就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证据材料或者专业问题,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开展下列工作: (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18年) (五)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在对公益诉讼案件决定立案和调查收集证据时,就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证据材料或者专业问题,可以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开展下列工作: (五) 对行政执法卷宗材料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