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 第二章 生产、经营管理 第九条 申请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 (二)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8年) (二) 第二章 生产、经营管理 第九条 申请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 (二)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需要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仓储设施;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