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1999年)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 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1999年) (三)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 违法向被检查企业收取费用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的。 (二)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