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条 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二)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2014年) (二) 第三条 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二) 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一) 目录 第四条